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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网站建设与维护协议书
甲方:天津市东丽区科技开发咨询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甲方)
乙方:
(以下简称乙方)
甲方为解决乙方在利用科技信息资源方面的不足,向乙方提供建立网站的服
务。经甲、乙双方商议特定如下协议:
一、本协议期限为一年。
二、建立网站的年使用费:人民币
元整。自本协议签字之日,乙方一次性
支付给甲方一年使用费共计人民币
元整。
三、建立网站的费用包括:网站初期的建立及日常维护。
四、甲方为乙方制作的网站最多不超过
页。
五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建立网站的宣传意图及所需要的素材,包括文字、图片等
相关材料。
六、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文字、图片等相关材料不能出现与乙方生产、经营无关的
内容以及与国家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相悖的内容。
七、甲方在乙方交齐材料后的
天内将乙方的网站建成。
八、如果由于乙方提供材料不及时而影响甲方的工作进程,责任由乙方承担。
九、本协议末尽事宜,由双方协商解决。
十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.
甲方签字:
乙方签字:
甲方盖章:
乙方盖章:
2004年
月
日
2004年
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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